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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打击假记者误伤新闻自由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新闻传播学评论(CJR)     更新时间:2007-11-21 9:18:04

  “现在假记者很多”——《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赴河南省伊川县采访时被对方以“防假记者”为由阻挠,并发生采访器材被抢、记者被殴致伤事件。新闻出版总署表示,对新闻采访及舆论监督,既应防止假记者浑水摸鱼,更应正确对待真正依法进行的新闻采访活动,决不允许以“防假”为借口阻挠舆论监督。(据《中国青年报》)

  记者采访受阻挠,甚至遭受人身攻击,本来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新鲜的是,“防假记者”已经俨然成为违法企业阻挠舆论监督的一个新借口。应该承认,本质上的阻挠舆论监督行为,一旦套上“防假记者”的外衣,不仅立刻便得十分巧妙,甚至已经变地十分合情合理——因为企业没有能力分辨记者真假,因而“防假记者”就是最好的拒绝采访理由。

  很明显,所谓“防假记者”,目的就是为了“拒真记者”。也许要不了多久,“防假记者”这一拒绝采访的新招,就会被很多别有用心之徒广泛借鉴。我很担心,新闻出版总署的“决不允许以"防假"为借口阻挠舆论监督”会在多大程度上发挥实际效果。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创意”的诞生,与近一段时间以来有关部门和一些地方政府大力打击假记者的行动,很难说不存在着某种密切联系。就在前一天的《中国青年报》上,还有报道说:山西整治非法报刊、打击假冒记者专项行动开展两个多月来,共收缴假冒记者证、工作证1362件,抓获涉嫌敲诈勒索、强拉广告、强买强卖的假记者28人。其中已批捕7人,行政和刑事拘留21人,已取缔非法记者站、工作站45个。

  打击假记者的行动多是以敲诈勒索之类的罪名进行的,而区分记者真假多以有无记者证为标准。可是,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法的没有记者证的记者是永远存在的,一年没有记者证的采编经历甚至是领证的前提条件。某种意义上,真假记者的区分并不是那么异常分明,因而打击假记者行动事实上会存在着很大的误伤可能,这种误伤的可能又很快被违法企业所探悉,并进一步放大为拒绝新闻监督的理由。

  更何况,敲诈勒索之类,并不只是发生在假记者身上,真记者反而有可能更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重要的是敲诈勒索的违法事实,其记者身份的真假却是相对次要的。因为在我们这样的开放时代,“人人都是记者,个个都有真相”,记者节不仅属于记者,更属于所有执着追求真相的人们。这个意义上,直接打击新闻采访过程中的敲诈勒索行为应该比靶心不准地打击假记者更有意义。

  苍蝇不叮无缝蛋,假记者泛滥恰恰意味着完善新闻监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因为真正守法遵规的企业,真记者尚且不怕,假记者自然更不会有可乘之机。所以说,健全和完善新闻自由,才是打击假记者的最有力武器。相反,如果盲目地为打击假记者而打击假记者,必然误伤到新闻自由,“防假记者”成为阻挠舆论监督新借口就是最好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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