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2007年的正式发布和2008年的正式生效,为我国新闻媒体发布公共信息提供了宽松的社会政治环境。公共卫生信息是公共信息的一部分,本文所指的广义上的公共卫生信息包括物质环境灾害的信息和社会信息病毒的真面目的信息两类。以往的事实表明,其它的四种媒体在这两类公共卫生信息的发布上有时会有所滞后、缺失或误导,在信息的及时送达上又难以保证,这都给社会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危害和损失。作为第五媒体的手机报的独特传播优势、抢占新的舆论阵地的需要以及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的需要,决定了它应该是未来最适宜发布公共卫生信息的媒介。
Abstract:"TheOrdinance0finformationpublicofgovernment"has
beenpublicatedofficiallythisyearandwillentryintoforceformally
nextyear,andthiswillreleaseofpublicinformationdissemination
forafavorablesocialandpoliticalenvironmentforChinesenewsmedia.
Publichealthinformationisapartofpublicinformation,andthe
publichealthinformationinthispaperreferstothedisasterinformation
onthephysicalenvironmentandthesocialinformationofthetrue
featuresoftheviciousinformation.ThefactsPastshowthatthe
disseminationofthesetwotypesofpublichealthinformationoffour
othermedia,somelag,missedormislead,andtheinformationina
timelymannerwashardtoreach,andthishasbroughtaboutacertain
degreeofdangerandloss.Theuniqueadvantagesofinformation
dissemination,theneedofseizingnewpositionsinthenewmediaand
theneedtoincreaseitscorecompetitiveedgeofthefifthmedia,
mobilephone,decidethatitshouldbethemostappropriatemediato
releasepublichealthinformationonitsfuture.
关键词:公共卫生 信息发布 手机报 传播优势 嫁接
我国自1999年开始着手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至2003年4月草案完成,到2007年4月正式发布,再到2008年5月1日将正式生效。可以说自“非典”以来,我国的公共信息发布制度正在一步步地走向成熟和完善,这无疑对及时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推动政治民主化进程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也为新闻传媒发布公共信息提供了宽松的社会政治环境。公共卫生信息是公共信息的一部分,本文中我们所说的公共卫生信息是指广义上的公共卫生信息,它可分为两类:一类指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健康安全的生物性病毒、化学污染和自然灾害等的信息,比如非典、禽流感、口蹄疫、有毒大米、黑心棉、水质污染、超级飓风、海啸、地震等等,我们可以把它们简称为物质环境灾害的信息;另一类是随着人人都可以在互联网和手机等媒体上发布信息的“草根狂欢”时代的到来,使得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进行诈骗、传播谣言等社会病态现象大量滋生,我们把这些网络和手机短信的诈骗、谣言等称为社会信息病毒,把关于它们真实面目的信息也算在广义上的公共卫生信息的范畴之内。
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社会分工越来越细,整个社会肌体稍微有一部分发生病变,就有可能产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应,进而引发公共事件,如果处理不当就会进一步产生社会恐慌,社会正常的秩序就会遭到破坏。关于物质环境灾害信息的不公开透明和社会信息病毒的流传都能引发公共危机事件,比如2003年非典初期信息的不公开造成的防治非典的一度滞后和被动,比如2007年上半年北京一度流行的猪肉携带病毒的手机短信谣言所造成的一些社会恐慌等。在此类公共事件的应对中,首要的就是需要以作为社会管理者的政府为主体来确保公共信息的透明——物质环境灾害的真实情况和社会信息病毒的真面目。只有公共信息透明,人们才能相应地作出调适,才能拥有安全感,才能保证正常的社会秩序,反之则有可能引发社会秩序的混乱乃至新的危机。信息透明的一个基本途径,就是充分利用媒体的力量。媒体是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媒介和桥梁,政府要敢于公开公正地面对媒体;同时,作为媒体,也要本着对公民负责的公共精神,主动、及时、公正地配合政府引导舆论走向,在满足公众公共卫生信息的需求中动员社会力量解决好危机。
然而实际上,纵观历史上我国诸多的公共卫生事件,不管是物质环境灾害事件还是社会信息病毒事件,新闻媒体在信息的发布上有些有所滞后,有些有所缺失,还有一些甚至有所误导(比如2004年所发生的“高露洁”事件);在信息的及时送达上就更难保证了,“因为传统媒体的时效性往往只能体现为信息发送方的时效性,信息传递过程中‘最后一公里’的难题往往使得这种时效性失去意义。”①这些对社会往往都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危害和损失。除了政府有时公布信息的不及时和不到位甚至不让报道等原因外,传媒也有其自身的弱点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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