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6日,周正龙在家里签订“委托书”,委托律师向网易讨说法。(华商网供图)
昨日(28日),就网易公开发布的40张华南虎数码照片涉嫌侵权一事,周正龙的代理律师正式向网易发出律师函,要求停止侵权,三日内与其商洽。网易称周正龙向网易开价:华南虎照片一张一万块。网易认为:照片的价值取决于照片的真假。
同时,事件中的“打虎派”首领中科院植物所研究员傅德志在博客宣布退出华南虎争论,还邀请周正龙到北京去玩,吃住全包。对此,周正龙也发表博客邀请傅德志到镇坪寻虎。
周正龙律师函
要求网易三日内协商
昨日,周正龙委托的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律师焦和平、刘斐正式向涉嫌侵犯周正龙著作权的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网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三日内联系代理律师进行商洽,否则将提起诉讼。11月26日,网易发布了未经周正龙授权的40张华南虎数码照片,被周正龙怒斥为“盗窃”。
律师函中,代理律师提出:“周正龙享有对其拍摄的所有华南虎照片著作权,是这些照片的合法著作权人,这一事实已被网易认可。网易在未征得周正龙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公布严重侵犯了周正龙先生的著作权。”
对于网易宣称公布照片是为了“揭开华南虎的真相”,代理律师指“向社会公众提供有价值新闻的目的并不能成为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合法理由”。代理律师称希望网易“遵守法律、尊重知识产权”。
最后,代理律师要求网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三日内协商解决争端事宜。否则周正龙将“保留进一步提起诉讼的权利”。
据焦律师称,律师函已于昨天中午向网易发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