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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突发事件中彰显媒体社会责任
作者:原阳     来源:传媒     更新时间:2009-1-22 9:15:57

  随着社会转型期的到来,我国已进入了一个突发事件高发时期,突发事件同时也在考验我们的新闻媒体。新闻媒体是信息与公众之间的桥梁,同时新闻媒体通过选择信息时“把关人”的作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公众对世界的认知。新闻媒体肩负着话语权力,而在一个文明健全的社会中,权力和责任是彼此相伴而生的,没有责任的权力是不存在的,因此新闻媒体更肩负着巨大的社会责任。

  在突发事件中抢新闻会使媒体具有强大的卖点,它的震撼性、负面性和不可预料性非常能够满足公众的阅读期待。但是从新闻媒体自身的社会责任而言,在突发事件中抢新闻绝不是压倒一切的追求。一旦社会上出现突发事件,新闻媒体应如何做到抢新闻与其社会责任的有机统一,使突发事件的危害降到最低,是新闻报道必须直面的课题。新闻媒体肩负的社会责任决定了其在突发事件报道中必须把握好以下两个方面。

  ?把握自身角色定位

  在突发事件报道中,新闻媒体的角色定位十分重要。如果新闻媒体以旁观者的身份出现,报道往往缺少高屋建瓴的见解而与普通公众茶余饭后的街谈巷议没有本质区别。新闻媒体是一种公共资源,理应最大限度地为增进公共福利而发挥最大效益,因此,新闻媒体应有一种使命感,其在突发事件报道中的角色定位应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与社会进步的推动者。

  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新闻媒体应体现“稳压器”的作用,即社会秩序的维护者。突发事件发生后,公众对信息的需求极为迫切,为控制危机事态,新闻媒体应在第一时间承担起稳定社会秩序、防止社会恐慌的职责,具体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告之以实。一般来说,突发事件是一个复杂的多面体,只报道某一方面的情况,对另一方面的情况避而不谈,或把个人情绪和意见掺杂其中误导公众甚至报道某些传言,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为了给人民群众提供信息保障,政府就必须对一些不负责任的传言加以限制,新闻媒体对突发事件的报道,必须遵守非常时期的法纪规定,将信息传播纳入到法治运行轨道。二是晓之以理。新闻媒体在报道突发事件时,应对事件的前因后果、发展态势进行说明,及时宣传政府的应急行动,以消除民众的恐慌与疑虑。同时要充分考虑报道在社会上可能产生的影响,站在党和政府的立场上,站在维护人民群众共同利益的角度,注意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在突发事件中,媒体的责任不仅仅是向公众披露出事件完整面目,更要推动事件的解决。新闻媒体在突发事件中的表现,很大程度上能够影响突发事件的演变和进程。正确的媒体引导可以妥善、迅速地处理突发事件,甚至可以化危机为转机,推动社会的健康发展。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便是新闻媒体化危机为转机的一个例子。在这起事件的解决过程中,从《南方都市报》的首次披露,到新浪网转载使其升级为全国新闻,再到官方主流新闻媒体的介入报道,直至《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的关注,最后两位博士生以普通公民的身份给人大写信最终促使“收容遣送站”变成“社会救助站”,新闻媒体始终伴随着孙志刚案揭发、调查、审判的每一个环节,并且坚持理性的报道和评价,促使其向合理的良性的方向运行。恰当地处理突发事件报道可以转变群众的一些消极不良情感和情绪,更可以藉此解决矛盾,推动社会的进步。

  ?充分体现人文关怀

  在新闻传播中,人文关怀就是在报道中体现对人的生存状况的关怀、对人的尊严与自由的肯定,就是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在突发事件报道中,宏观上媒体要把握住自己的角色定位,微观上则要在报道中充分体现人文关怀。突发事件报道中新闻媒体的人文关怀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新闻报道不影响突发事件的处理??突发事件中,记者们冒着生命危险第一时间前往现场的精神固然令人感动,但记者在采访时首先应做的是不妨碍不影响事件的处理。在汶川地震的救援工作中,一支救援队经过数十个小时的艰苦奋战,成功营救出一名被困124小时的女工。当女工被抬出来的一刹那,几十名记者蜂拥而上,将其团团围住拍照,以至于现场的武警指挥官动怒才将伤员抬上救护车。一名医护人员不满地说:“照相机的强光会对她的眼睛产生强烈刺激……你们要抢新闻,可我们抢的是生命呀!”

  就新闻报道而言,当报道与人的生存权、生命权相矛盾时,首先要尊重生命,尊重人格尊严,报道要人性化。这样才是负责任的媒体,也是真正能得到公众喜爱和信任的媒体。

  理性报道,避免血腥??美国媒体很注意理性决定报道内容的取舍。美国各大电视台在“9?11”恐怖事件发生的当日都播出了恐怖分子劫持飞机撞楼的画面,但从第二周起,这些画面就在电视屏幕上消失了。这是因为世贸中心被毁是悲剧,美国三大广播公司在报道时都采取谨慎态度,以减轻美国大众的心理负担。而我国一些媒体却在报道中过度渲染事件的惨烈场面以争夺“眼球”。在2002年“华航”空难中,有的记者在报道中细致地展现受难者的惨状,对受难者亲属产生极大伤害。新闻媒体在报道时应尊重受难者感受,受难者最不堪回首的就是自己或亲人遭遇不幸的悲惨细节,事后对受难者血淋淋的不幸细节化曝光,无异于在伤口上撒盐。此类报道也忽视了公众在突发事件中的心理承受能力,对细节太过详细的描写会对公众心理产生不良影响。

  报道直击事件本体??天灾人祸带给人们的本来是出“悲剧”,但一些报道却硬把它演化成一曲“颂歌”。同样在汶川大地震的报道中,某电视台采访灾区,当地人正在帐篷周围吃饭,记者问小孩:“这些饭好吃不好吃?”小孩毫不含糊说:“不好吃!”现场记者尴尬地笑了,拿起话筒对着镜头说:“这个小孩说不好吃,原因是这样的,他们吃的是他们这里自己种的……”后面的话连主持人都不想听,当即打断说:“好吃就是好吃,不好吃就是不好吃。不是妈妈的手艺不好,而是的确没有好吃的东西……”此时是灾后群众最困难的时候,最需要外界的关怀与支持。媒体在报道中忽略事件本体,只想作一篇冠冕堂皇的官样文章,以这样的心态报道突发事件,非但尽不到媒体的责任,还会引起公众的反感。

  有些突发事件的报道视角甚至有漠视生命的倾向,他们在报道中没有关注事件本体的进展,反而围绕事件的前后做一些炒作性文章:广州有30余人因酷暑死亡,某媒体竟戏说为“广州酷毙三十余人”;南京一行人死于车祸,当地一家媒体的标题竟然有“骑车人中头彩”、“公交车从头越”。在这里新闻媒体无视职业操守和人文关怀,只剩下赤裸裸的娱乐和商业色彩。新闻媒体的报道应彰显人性善良的一面,让人们感受到无私、坚强、智慧等人性光辉,让受难者体会到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互相鼓励的美好情怀,体会到人性的温暖和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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