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是国家广电总局等5部委下发“禁播令”的第三天。记者从18下午开始搜索,河北、新疆、深圳、内蒙古、贵州、山东等卫视台,仍在非黄金时段违规播出医疗保健广告。(2月19日《法制晚报》)
5部委2月16日下发的“通知”指出,对发布违法广告情节严重的播出机构,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向社会公开曝光。这些电视台为何禁而不止,公然违反上级规定?
说其公然违反上级规定,这些电视台的领导可能有些委屈。因为记者致电深圳卫视广告部时,工作人员称,没收到相关文件,对文件“并不知情”;新疆卫视相关负责人表示,文件还没收到。“不知者不怪”,没收到上级文件,播出医疗保健广告怎么能说“违规”呢?
令人感到不解的是,5部委下发“禁播令”已过三天,各种新闻媒体都在报道。连我这个身处新闻圈之外的网民都耳熟能详,这些专司新闻工作的电视台领导和工作人员,竟然对文件“并不知情”。5部委的文件三天发不到省级电视台,在信息化时代,从事信息化工作的电视台,他们的信息怎么如此闭塞?
其实,以没收到上级文件为托辞,并非这些电视台的专利。中央决定从今年1月起,降低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收取标准,西安市中山门工商所按老标准收费的依据,就是“没收到上级文件”;也是从今年1月1日起,中央有关部门决定在全国统一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深圳市一些学校照收不误,理由还是“没收到上级文件”。在可能损害自身利益时,对上级规定能拖则拖,他们的口径无一例外都是,“没收到上级文件”!
不是我不执行,而是我们没收到上级文件。如此既能推脱责任,又能继续违规,他们看中的就是所谓的“不知者不怪”。而事实上,在播发5部委“禁播令”的新闻媒体中,说不定就有这些电视台。但他们之所以假装不知,根本的原因无法是,非黄金时段的违规医疗广告,就是他们的“财神爷”。拖一天就可以多创效益,金钱就是这样大于上级文件的。
以“没收到上级文件”为借口,继续违规勾当,不仅架空了上级的规定,也伤害了媒体自身的公信力。如此“聪明”之举,的确可以休矣!(高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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