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TV和手机电视正逐步走入人们的生活,其蓬勃发展的态势不容忽视。除了可以提供非常清晰的常规电视节目以外,IPTV和手机电视在个性点播、交互性等方面超越了数字电视和模拟电视。但是正如一枚硬币拥有两面,IPTV和手机电视在方便人们沟通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不健康的内容,如何对内容进行有效管制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控制内容成IPTV重要议题
2007年12月召开的ITU-TFGIPTV第七次会议对IPTV给予了明确界定,将IPTV定义为在具有一定的QoS/QoE、安全性、交互性、可靠性和可管理的IP网络上传送的电视、视频、文本、图形和数据等多媒体业务,包括视频、音频、内容下载、交互电视、娱乐服务、交互广告和多方电视通信等多种业务。手机电视则包括手机视频、在线博彩、手机游戏、手机聊天室、手机上网等多种新形式的手机内容。相对于IPTV,手机电视对人们来说将更具吸引力,而且现在的青少年越来越早地开始使用手机,使用手机电视服务的主要消费群体将会越来越年轻化。
传统通信手段与互联网的融合必然带来对内容进行管制的迫切要求。先进的通信手段带给人们的信息内容浩如烟海,增强了青少年与外界的沟通和交流,但也犹如一把双刃剑,一些不健康的内容会对青少年造成严重伤害。因此,如何对其内容进行管制也成为了业内人士讨论的重点。2007年12月20日,广电总局和原信息产业部通过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推行了许可证制度,并明确指出“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活动不得含有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的内容”。众多举措表明,我国政府对于内容管制极为重视。
近些年来人们也开始关注IPTV和手机电视这些新兴的媒体形式内容,ITU-TFGIPTV的多次会议中都讨论了父母控制、内容分级的相关议题。英国手机电视行业守则明确提出,手机运营商需要向父母或者监护人提供“内容过滤”、“年龄识别”以及“上网进入控制”的服务。尽管有些设备提供商已经开发并应用了“父母控制”的功能,但是由于各国标准存在差异,因此到目前为止,世界范围内还没有一个完整的关于IPTV以及手机电视内容管制的解决方案,也没有一个普遍适用的分级系统。本文以国外现有的电视内容分级系统为基础进行一些探讨,希望以此作为参考,对我国的IPTV和手机电视的内容管制有所启示。
V-chip与电视内容分级系统
最早提出对电视内容进行管制的是美国。20世纪90年代的美国,随着电视的不断普及,电视频道、节目越来越多,家长们开始担心其中一些内容会给自己孩子的成长带来负面影响。于是V-chip和电视内容分级系统应运而生。
V-chip是一种安装在电视机里的计算机芯片(接收器),可根据节目被划定的等级来进行甄选,帮助家长控制某些节目的播放。也有人认为,V-chip是指可以根据传送的电视节目等级信息进行电视阻塞的一种技术。该技术由西蒙弗雷泽大学的TimCollings首先开发,最初的意思是“观众控制”。目前V-chip技术仅在美国应用比较广泛,其他国家更多则主要通过电视内容分级系统来进行电视内容的管理。
电视内容分级系统(以下简称分级系统)设定标准对节目进行分类,进而编码、传送,通过图标显示在电视屏幕上,提示家长即将或者正在播放的内容属于哪个等级,以便家长进行控制。许多国家都有自己的分级系统,分级过程的差别也很大。管理分级系统的组织可以是广播公司或者内容提供者,他们可拥有对节目进行分级的权力。而且,分级信息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随着节目的不同进行不同的分级,系列剧中的每一集,甚至重播同一集时的等级都有可能是不同的。
国外已有成熟经验
美国
美国的电视台十分商业化,难免使得电视节目充斥一些只为吸引眼球的低俗内容,美国著名电视节目主持人沃尔特·克朗凯特曾指出,“广播电视界将新闻当成了娱乐”。作为第一个对电视内容进行管制的国家,美国于1934年颁布了《通信法》,创建了一个永久性的政府管理机构FCC--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并明确了其权利和义务。FCC是一个独立的政府机构,它负责管理国际和美国国内的电子通信和传播,使其遵照“公众的利益、便利和需要”有秩序地发展。其管辖的范围包括无线通信、有线通信和卫星传输系统,而其中的每一项都包括广播电视的内容。FCC在美国的通信管理监督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目前美国分级系统使用7种等级用来描述适当受众,分别为TV-Y、TV-Y7、TV-FV、TV-G、TV-PG、TV-14、TV-MA。同时还有4种内容标识,分别为V(暴力)、S(色情)、L(粗话)、D(暗示性对话),具体分类以及描述如表1。
值得一提的是,该系统并没有应用于新闻、体育节目或者是商业广告。节目被分级以后,显示节目等级信息的图标会显示在电视的左上角,节目长度不同,图标出现的时点及持续时间也不同。
在应用电视家长指导系统之前,美国有一套内容建议系统。该系统在1994年由有线电视业界提出,并在1995年初在大多数有线广播电视网(比如HBO、Showtime等)应用,用来鉴别节目是否含有性内容、暴力画面以及污言秽语,该系统共分9个级别。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的商业电视台需要遵守“商业电视业界实务守则”,该守则是由澳大利亚通信及传媒管理局颁布的。与美国的节目分级系统不同的是,澳大利亚除了对内容提出限制之外,还对播出时段、播出时间做出了硬性规定,分级系统分为标准分级系统和儿童分级系统两大类。
澳大利亚的标准分级包括G、PG、M、MA15+、AV15+(比MA15+的暴力镜头多一些)几个等级,意义和美国的分级系统差别不大。
儿童等级是在商业电视业界实务守则之上根据2005年儿童电视标准制定的,与标准分级系统中的G等级一样,该等级系统的节目适于所有观众观看,只是更加针对儿童观众。该分级系统分为两级。
其中,P级别针对学龄前儿童,商业电视台需要在每个工作日的早上7点到下午4点30分的时间段内至少播出30分钟的P等级的节目,且不允许插播广告。C级别针对儿童,商业电视台需要在每个工作日的早7点到8点,或者下午4点到晚上8点30分的时间段里播出至少30分钟的C等级节目,并且需要保证每周至少播出5小时的C等级节目(平均大约每年260小时)。C等级节目对广告限制很严,每30分钟节目通常最多播出5分钟,或者包含促销和公告在内最多播出7分钟的广告。
对于特定等级(所有MA15+和AV15+级,部分M级),澳大利亚当局强制应用“观众指导”提示,而对于早7点到晚8点半(周末10点到晚8点半)播出的G级节目,则需对那些家长可能不希望孩子观看的节目选择型应用“观众指导”提示,该提示会在节目的开始或者继续时显示在电视屏幕上,并且配有提示音,包括有V(暴力)、L(粗话)、S(性内容)、SN(超自然主题)、H(恐怖)、D(药物滥用以及相关)、MP(医疗过程)、A(成人主题)、N(裸体)、W(战争主题或画面)、B(各异的行为)几个分类。
荷兰
2002年,荷兰的视听分类机构引入了一个叫做“收视指导”的系统。该系统建议父母通过图标进行节目内容的识别,并且广泛应用在几乎所有的电视节目、电影、DVD碟片上,甚至还延伸到了游戏和网络上。但是在荷兰,该系统的建议性是比较强的,举例来说,当一个电影被划分为“12”这个级别,这并不说明该电影不允许12岁以下的儿童观看,而是提醒家长不是所有12岁以下的儿童都可以正确地接受该电影,至于自己的孩子是否足够成熟来看这个电影,则完全由父母决定。这些图标会在电视介绍、电影海报甚至在电影院电影开始的时候出现。当电视节目开始的时候,图标会显示在电视屏幕的左上角。
有意思的是,该分级系统并没有官方指定的统一图标,在广告插播和网络上甚至会经常使用视频片断,该系统包括AL(适合所有观众)、6(6岁以下儿童由家长决定孩子是否适合观看,下同)、12、16共四个等级。除此之外,荷兰也有一些提示节目内容的图标,如暴力、滥用药物、粗话等,会在电影、电视节目或者游戏中显示。
泰国
泰国在2006年12月1日引入了电视分级系统,该系统由全国广播委员会的政府公关部门以及泰国的6家电视台共同建立,设有C(适于2~12岁儿童)、P(适于2~6岁儿童)、G(所有观众)、PG(儿童有家长陪同)、S(适合18岁以及以上的成人)共5个等级(有的还包括子等级),这些等级标志在节目开始前以及整个过程中都需要持续显示。
南非
南非的分级系统由电影和发行局核准通过,同时由国家广播局监管所有电影和电视节目。所有的电视台,剧院以及DVD、视频、电脑游戏的发行商都要显示等级图标。相对来说,南非的政策强制性很强,监管非常严格。该系统等级包括Family(适合全家观看)、PG(12岁以下儿童必须由家长陪同观看)、13(13岁以下儿童禁止观看,下同)、16、18共5个等级。这些图标不仅仅是一种建议,它们还代表着不符合年龄条件的儿童是禁止观看的。
我国加强内容监管刻不容缓
可以看到,电视内容分级系统在很多国家都有应用,并且在应用系统时间、分类等级设置、图标的设计和显示时间等方面有着很大的差异。美国以及欧洲许多国家在这方面发展比较早,基本都有自己的电视等级系统,监管上也比较放松。而非洲国家、亚洲国家则大多起步较晚,并且呈现出监管比较严格的状态。对于IPTV和手机电视,尽管有些设备提供商已经开发并应用了“父母控制”的功能(如Amino公司生产的一些电视机顶盒,可以根据父母事先设定的一些关键词对网络的内容进行过滤),但是由于各国标准的差异,仍不能形成一个统一的分级系统应用于IPTV或者手机电视。
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应用电视分级系统,所有的电影电视节目都是通过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之后方可播出。广电总局拥有一整套标准对节目进行评价,一般来说,具有太多暴力、色情、污言秽语、裸露镜头内容的节目不会通过审核。电视台也设有专门的少儿频道,全天为儿童播放适合的内容。
对比国外电视分级系统的发展模式,我国对IPTV和手机电视内容的监管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首先,在监管手段上,我国的电视节目单纯靠广电总局进行监管审核,而其他许多国家都拥有一整套分级系统以及相配套的技术解决方案,而电视节目分级系统是IPTV和手机电视内容监管的基础之一。
其次,在监管机构上,我国没有一部完整的囊括新兴媒体形式内容的法律出台,也没有一个相对独立的管理机构对该方面内容进行监管,相比较而言,美国有FCC,英国有OFCOM,韩国也在今年2月29日正式宣告成立韩国放送通信委员会,专门负责韩国电视广播、通信和新传媒政策。
再次,在监管技术上,我国需要相应成套的终端设备以及技术支持,这需要向英国、韩国这些发展较快的国家学习。
最后,在监管观念上,我国需要接受内容分级,并自觉应用和遵守相关法规政策。
综上所述,对于IPTV和手机电视的内容监管势在必行,然而“拿来主义”照搬国外的模式却也不可取。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临近,IPTV和手机电视用户的逐年迅猛增加,都需要相关部门参考国外经验,立足中国国情,对其内容进行系统化的监督管理,让IPTV和手机电视的内容在不失丰富和个性化的同时,更加健康有益,推动我国信息化稳步发展。
社会呼吁影视分级
禁播《虹猫蓝兔》背后更需动漫分级
动漫分级在国外已有经验,日本、韩国都有严格的限制级。但在我国,除了香港对漫画有一定限制外,动漫分级屡遭困局。去年,在上海举行的中国动画80周年的论坛上,有参会者提出“内地动漫分级势在必行”。但为何动漫分级迟迟不能出台?决策者的忧虑在于:一是电影分级尚没有进行,动漫分级更排不上日程;二是中国的动漫事业与国外相比,在人才、资金和技术上尚有距离,处境还很艰难,怕动漫分级对行业产生不利影响。
与第二个理由互为印证的是,国家广电总局曾下达黄金时段禁播国外动画片,被认为是保护国产动画片的“保护令”。而《虹蓝》取得的成绩正是在“保护令”之后。显然,如果没有明确的分级机制,那么有关产业保护政策的实行,可能会让那些低俗甚至是低劣的作品大行其道。[详细]
从《色,戒》再说电影分级
近日,被"美国电影协(blog)会"定为NC-17级的李安新片《色·戒》,正式被香港当局定为三级片,并将于9月底在香港上映。由于内地尚未行使影片分级制,因此,《色·戒》在内地上映的版本将比在中国台湾和香港两地上映的少这么六七分钟,据说,这也是李安亲自操刀删减的。
但是,对于众多"李安迷"来说,看不到完整版的《色·戒》实在是一种遗憾。一位在外企工作的许先生告诉记者,尽管电影局官员认为删减这些镜头不会影响观众对于剧情的理解,"但李安曾说过,这些镜头是剧情发展中的必要环节,他甚至甘冒在北美发行减少的风险,也不愿删掉,那一定有他的道理。"所以,许先生和自己的同事商议,在国庆期间前往香港,看一遍原版《色·戒》。记者在之后的随机采访中发现,有不少影迷有此打算,他们中大多数是企业白领。也有不少在台湾、香港公司工作的年轻人,委托自己在台湾和香港工作的同事给自己带原版影碟。[详细]
专家关注“恐怖灵异”禁令呼吁影视作品分级管理
新闻出版总署在下发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所谓“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是指以冤魂厉鬼、异性怪魔等异类非人为形象塑造,以奇异的超验幻想、离奇的梦魇谵妄为虚构手段,以恐怖骇人、惊悚阴森、离奇悬疑的超现实情节为故事题材,以追求惊惧恐怖的感官刺激为目的的音像制品。通知要求凡是含有禁载内容的音像制品,一律下架、封存、回收,并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然而对于更广泛的音像制品受众即成年人来说,他们对禁令的反应又如何呢?“用保护孩子的方法保护所有人,怎么想也不靠谱,也不问问成年人,想被当成孩子来管理保护吗?”“真正要制止的是制作粗糙、趣味低劣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以免未成年人受到不良影响,而不能生硬地乱开'杀戒'。”这些来自媒体和网上的声音代表了目前不少人的看法。于是,要求对影视音像作品实行分级管理的呼声在社会上再次掀起了热潮。[详细]
政府表态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今年暂不出台影视网游分级
昨天(3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在列席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开幕式时透露,我国正研究影视和网游分级问题。对于记者提到的网络艳照门事件,柳斌杰称网络传播艳照或淫秽照片将被严惩。
在谈到目前社会呼吁对影视和网游等文化产品进行分级问题时,柳斌杰表示,新闻出版总署目前正研究借鉴国外影视产品和网络产品的分级,再结合中国社会和公众接受的程度,研究如何准确地界定级别,不能照搬国外的。对于出台时间表,柳斌杰表示,今年暂时不会出台。[详细]
业界评论
影视分级的中国焦虑
现在,影视分级制在中国处于“焦虑期”。这种焦虑是体制的焦虑,也是文化的焦虑。影视分级制度的中国焦虑在于,我们一谈“影视分级”就会立刻与“色情淫秽”挂上钩,紧接着就是将二者等同。由于传统文化基因对我们的制约,我们现在仍然还无法正面面对成人世界和未成年人世界之间的分界。
影视分级作为一种对影片、文化和青少年的保护,在美国等些国家已经得到了验证,勿需我们像日落般的清王朝一样诚惶诚恐地恐惧先进的东西会吞噬我们。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分级不是在分色情淫秽的级别。消除这种焦虑,或许在技术上,我们有待于把影视分级制度“中国特色”一下,而完全没有必要把它“中国特色化”地拒绝了。[详细]
中国导演演员谈电影分级
导演冯小刚
“我本人对于中国电影与进口大片竞争非常有信心,但前提是中国电影要与外国电影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比如说,妓女从良的题材,包括影片中必要的性爱与暴力、血腥场面,我们中国电影是不能拍的,而外国电影可以。警察涉黑与腐败是全世界范围内存在的现象,老百姓也爱看,可是我们不能拍,等等。如果能够实行分级制,重拍的《英雄儿女》肯定比《拯救大兵瑞恩》好看,而且,我们也很自信能拍出像《无间道》那样好看的片子。”
导演张元
在我看来电影分级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刚开始拍片时我就觉得电影应该分级。因为我们不可想象一个已经成熟的人和根本没有长成人的人,他们对于电影的欣赏会处于同一水准。比方说如果我们在荧幕上看到人在做爱和一个15岁的人看到这一场面,感觉肯定是不同的。我们知道一个成熟的人欣赏电影和对于世界的看法、观念和道德水准与那些未成年人是不一样的。[详细]
南方周末:电影分级不用等政府
可见,那些热情呼吁政府建立电影分级制度的人士,完全没有搞懂这个制度的基本性质。他们是要让政府官员来确定一部电影适合哪些人观看。但按照法治原则,政府没有这样的权力,政府官员也不具备这个能力。由政府对电影分级,既会把政府送进陷阱,也会让电影更快地退化。
能够承担电影分级任务的主体,只能是社会,也即关心自家孩子身心健康的家长,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的教育人士及社会贤达。他们可以组织起来向电影制作、放映、影音销售业者施加压力,取得他们的合作,建立非政府的独立实体,对电影进行分级,并透过舆论的力量使业内执行分级。惟有这样的分级制度,可以实现表达自由与保护未成年人的目标之间的平衡。[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