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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颖波:中国财经类媒体没有哪家是干净的
作者:张冬冬     来源:传媒领袖网     更新时间:2008-4-14 9:20:05

我希望能打下百年报纸的基础

  传媒领袖网:你以前既从事过编辑,也从事过律师,你如何看待这两个职业的?还有可能从事律师吗?

  邵颖波:我都很喜欢,我一开始是学习新闻的,最早做新闻的时候,我做的是普法。要向老百姓普法,你自己得有法律知识。也要求你有一个向法学专家采访的能力。我迫不得已又去进修了一次,进修了法律大专学业,然后赶上了中国律师制度改革,改成了每年一考,我当时刚学完所以就考上了。我有了律师执照,期间做过不少律师业务,做过不少的死刑辩护,胡长清案我就是第一辩护人,当时还作为当事人状告六家媒体。

  律师行业和新闻行业有个相同的特点就是要不断面临新情况的挑战,一个律师一生中不可能遇到两个完全一样的案例,也就是工作永远不重复。做新闻也是这样,你永远不可能遇到同样的新闻然后去一模一样的处理。这种挑战确实是很兴奋的事。不同的是媒体行业在个人收入上和律师行业相差比较远。我为什么来做新闻编辑这项工作呢,这完全是我个人对笔的爱好,总觉得在报社做编辑自己写一篇文章很多人看,而在法庭上,很少有旁听席坐满的情况。虽然我很兴奋的去从事相当于演讲的辩护工作,但观众很少。而报纸媒体,你永远面对着不确定的很大的人群。这种刺激是不一样的,再加上我一开始就是做编辑的,总是有那种文人情结的缘故吧。文章千古事,老觉得多少年以后还有自己的只言片语在。

  律师和编辑都很刺激,不同的刺激我都很喜欢。我有两段做律师的经验,就是做律师对我的诱惑也很大。93年做兼职律师,2000以后不允许了,我又做了一个阶段的专职律师。其实律师并不是人们所想象的只为某个当事人服务的,从律师的本质来讲是只为当事人着想是不考虑国家社会公平正义的。他只考虑一条国家和社会体现的公平正义是不是能在我的当事人身上体现。但是如果把眼界再扩大一点,恰好是因为他们只对当事人服务,整个律师界才对社会有了服务。

  至于以后的事情,我还真说不准,我想先把眼前的事做好就不错了。当然这个地方的事情需要几年才做的好,报纸其实各家有各家的情况,比如有的经营好一点,有的内容好一点,有的编辑记者队伍好一点,但是如果用更高一点的眼光审视中国的媒体,大家其实都在统一个层次上,而且这个层次很低,要想赶上西方国家的媒体,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就是希望能打下百年报纸的一个基础,而不是光是喊口号。我是希望能够够很好的把棒传下去,而不是积累一些资本去干别的了。媒体相对来说整体都比较浮躁。都没有谁想干长的,这是我不喜欢的。我还是希望能够尽量有自己的理想,苦也好累也好,最终总能得到一些满足吧。

 

  后记:

  “理想”这个词,在很多人的记忆中好像是已经消失了的一个词,太生疏了。在采访邵颖波的时候,这个事业很有成就的人还是道出了为了自己的个人理想而选择传媒业,为打造百年报纸而奠基。其实邵颖波不止一次提到理想,在对记者编辑队伍的培养时他提出“要教育他们做一个有理想的记者,要干自己觉得光荣的事儿。”我不知道他这样说的时候他的记者们编辑们怎样想的,反正我觉的很可乐。总觉的这个总编太老套,在这个年代还用理想来教育人。通过这次采访我才明白,他本身就是一个理想化的人,而且生活在这个年代这个社会的人群还是需要理想的。

  在说到自己选择新闻行业这个自己理想的行业时,他还是露出了一丝的轻松,当然还有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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